我是一个记忆力奇差的人,但是这并不影响我也是一个很怀旧的人,虽然很多事情我都不记得了。
记忆不好,所以总会留下很多旧东西,记忆不好,总会把记录事情的笔记、纸片都留着。
每次搬家都会很有意思,因为整理东西的时候总会发现很多早已不记得的东西。然后就像失忆的人一样,看到一件熟悉的东西,就会找回一段相关的记忆。
貌似人生的每一个阶段都只是一种感觉,与那种感觉相连的,只是一两件依然清晰事情。
有些事情是你不愿意忘记,不想忘记,死死抓住绝不忘记的,因为觉得那些事情太重要了,绝对不可以忘记。
其实,当很多年以后,再回头当时的你,你发现那些你原本认为失去就会无法生活下去的东西,其实早就不存在了,而你的生活似乎并没有为那些东西的消失,做任何的停留。
其实,只是你不愿忘记。
其实,并没有什么东西,是你不能放手的。
看到一则新闻:Copyblogger的举办了一场Twitter 写作比赛,比赛要求写一篇140字符的短小说,不多不少,要刚好140字符。最终,一个叫Ron Gould的一篇科幻小说获得一等奖,这是一篇紧凑的,有着优美结构的杰作。
“Time travel works!” the note read. “However you can only travel to the past and one-way.” I recognized my own handwriting and felt a chill.
“时光旅行是真的”,纸条上写道,“然而你只能单程回到过去”。当发现那是我自己的笔迹时我不寒而栗。
你看明白了吗?
谨以此文,祭奠随我崩溃的数据而消失的所有记忆。
oh, my god
骗人,是人都会发现你记性蛮好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