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的艺术》:旅行智慧书
说《旅行的艺术》是个有诱惑气息的书名,不如说这本书作者主张的旅行,奢侈得令人吃惊。他聘请的导游是诗人波德莱尔、小说家福楼拜、画家凡·高、科学家洪堡、政治思想家伯克……《旅行的艺术》用这些名人的生平,搅拌现代人的旅途生活,使人的耳闻目睹穿越时空与历史场景交汇。
旅游已成为现代人的生活方式之一,在自然的旷野中放纵被功利欲束缚的头脑,休闲身心。倘若寄情游山赏水朝拜古迹,陶冶性情,若有所得,就是旅游的上乘功夫了。这一层次须有自身的学养打底,方能让人的心灵与途中景物碰撞,美景如神来之笔,顷刻间点化胸中块垒。达到此层次的旅游,足以蔑视“到此一游”涂墨的粗卑,也逾越了留影在美景前的常规。某时某地的所见所思,瞬间电光火石般聚合,镌刻于记忆之中,或许会成为人生感悟之一。唯此,旅行的跋涉方升华为“艺术”。
与“艺术”对应的,理应是“审美”。《旅行的艺术》凭藉清新文字,细说审美,却“无招胜有招”,让自身学识和智慧,天马行空地游走、遐思。这本书的作者英国人阿兰·德波顿有“英伦才子”之称,三十多岁就写了六部畅销书而享誉欧美。不能否认,西方图书业的营销手段玩得花俏、娴熟。可读《旅行的艺术》后却明白,所谓“英伦才子”,倒不是浪得虚名。
在书中,一个旅程的细节就演化出一段文人逸事,孕育成一篇毫不造作的美文。用作者的话说:“宏阔的思考常常需要有壮阔的景观,而新的观点往往也产生于陌生的所在。”在机舱里见到万里白云,竟然让德波顿想起波德莱尔的诗篇《陌生人》,分尝诗人独到的孤寂感,思索就开始行走在《恶之花》作者的传记历程里;面对阿姆斯特丹街头,那个衣着色彩协调的女性,就驱动了福楼拜的旅行笔记“程序”,德波顿细说《包法利夫人》作者对埃及的迷恋,又点明异国风光对创造灵感的推波助澜。德波顿的思绪是跳跃的,文学家传记是他推崇的地理向导,科学家的人文思辨同样在他笔下表述得精彩:在马德里西班牙王室的宫殿前,德波顿推崇科学家洪堡,那是一个用好奇心突破神秘感,踏踏实实研究南美洲的学者。画家凡·高对比强烈的绘画,为法国普罗旺斯的游程涂上鲜明的色彩……可贵的是,德波顿尽管博学多识,却不是卖弄学问,“掉书袋”。他下笔随意,似乎不经意间用思维与景色交汇,又更注重思想的深度挖掘。他的敏感,常与景色交织成画,只要步入他文字的小径,就能体味这画的美。在这个意义上,本书可以说是一本旅行智慧书。它似乎着眼训练人们的审美能力。书中景色的美与文字的美交相辉映,更令人赞赏的是书中的多幅插图,黑、白、灰的色调,凝重又和谐,补充着文字的美感。“对于一片景色的真正的拥有,实质是通过有意识的努力,注意到各种元素并且了解它们的结构,只要将眼睛睁开,我们就能见到许多美景,但是这份美在记忆中存留多久,却要依赖于我们领悟它的用心的程度。”用心领悟,这就是《旅行的艺术》着意所在。
“让我们在前往远方之前,先关注一下我们已经看到的东西。”这是《旅行的艺术》全书结尾最后一句话。于是读过它的人明白了,这的确是一本旅游书,指导的是人生的旅程。它调教人们发现平实人生中对美的敏锐感觉。(文 士曾)
旅行的艺术
Jessica说,“想不通,刚才我一转头就能吻到的人,怎么才喝杯水的时间就已经两千里外那么遥远了,有时候现代交通真让人沮丧”。
福楼拜笔下,十九世纪那些相信进步、夸耀科技的人是这样描述铁路的:“有人喜形于色地说道:‘先生,我现在可以同你交谈,可就是今天上午,我还在X地。我乘火车到X地,在那里处理完事务,到X时,我又回到了这里。’”
星期天我大舅舅做生日,摆酒。我妈妈的妈妈的姐姐的儿子感叹,以前送谁谁谁去天津,好像是很远的样子,火车要开二十几个钟头——哦不,三十几个钟头呢,而现在,你(说我),飞机一部头,说回上海就回上海了。
我是在《旅行的艺术》中看到福楼拜的那段话的。《旅行的艺术》是本有趣的书,我是从王建硕那里知道这本书的。作者叫Alain de Botton,和中国人熟知的阿兰德龙(Alain Delon)同名。
看了《旅行的艺术》我不得不承认,虽然我的blog以展现心中细腻的那面为题,但Alain de Botton的细腻程度不是我可以比的。“旅馆的房间同样为我们提供了摆脱思维定势的机会。躺在旅馆的窗上,室内极静,偶尔听到酒店内电梯快速上下所发出的声响,此时此刻,我们可以忘却到达之前的一切劳顿,任思绪驰骋,品味自己曾经拥有的辉煌和曾遭遇过的落寞。面盆边用纸包着的小肥皂,小吧台上陈列的小瓶包装的酒,承诺整晚提供送餐服务的菜单,以及二十五楼下平静而又有些骚动的陌生城市的夜景等等,这全然陌生的环境能促使我们从一个新的高度来省察我们的生活”。这样的描写在书里到处都是:关于飞机窗外云海的感受,关于阿姆斯特丹机场用荷兰语写的指示牌所带来的异域风情。当然,也有个别地方是有些过头了。例如,“飞机的起飞为我们的心灵带来愉悦,因为飞机迅疾的上升时实现人生转机的极佳象征”。这就有点牵强和做作了,虽然我也很迷恋飞机起飞的感觉,甚至上瘾。
余秋雨的序说,《旅行的艺术》划分出了旅行的等级。善。关于旅行的目的,有人追求名胜古迹并与刻在各种石头木头上的字合影,有人旅行追求猎奇的经历以作为今后引人艳羡的谈资,有人仅仅是为了将来给别人看照片:看,我去过哪里哪里。
客观的说,这种或者那种的旅行方式,本是无所谓分什么等级的。就像北京的老王说的,关键是要(自己)愉快。
成年后,我能记忆起来的旅行中的令人愉快的片断,都是不那么上台面的。在长城上煮一杯热乎乎的奶茶喝是我背着几十斤的包爬长城的主要目的。关于喀纳斯,是喝完一碗加了一个蛋的酸辣汤后躺在河边的石头上晒太阳。因此当我看到Alain de Botton关于旅行中食物的说法,是很认同的:“坐在海边峭壁之巅,一边看惊涛拍岸,一边野炊,这时吃哪怕是普通的面包和奶酪也会让人神采高扬”。在新疆的时候,我还很认真地研究过马是如何大便的:先是马的屁眼逐渐张大,然后就看到两三团圆圆的粪便快速的从里面“突突”的涌出,啪的摔在地上,马的屁眼马上就又收缩至几乎不可见。马的粪便是干燥的,所以粪便摔在地上马上就碎成几块了。如果是马队,后面的马会毫不介意的一脚踩在前马刚刚屙出的屎上,就踩成扁的。相比之下,牛粪是湿的,因此拉在地上,我们会用“一坨”这个量词来形容。牛屎干了以后就风化,成为碗口大小一盘干燥的粉末状,一扬大风就没有了。